体标准 为扎实推进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由我厅制定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12个方面的标准。比如村庄道路要硬化并安装路灯;自来水要100%入户并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电、太阳能、燃气、沼气等清洁能源利用普及率达到90%以上;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宽带进村,电话入户;村有文化室、篮球场、综合宣传栏;村内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区、养殖区分建,畜禽分养;住宅成套,人畜分离;村庄主干道两旁以及住宅、农户庭院绿化覆盖率45%以上;村内整洁,无乱堆垃圾和乱摆乱放现象等。此外,对产业发展和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有了这些具体的标准,各级干部对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有了目标,农民对如何建设自己的家园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有力地促进了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 三、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灾民新村的基础上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仅靠民政部门是很难开展的,因为它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量大面广的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做到部门互动、上下互动、城乡互动,形成党员带头、全民参与、社会帮扶、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才能有效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对100个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非常重视,自治区党委曹伯纯书记于2008年11月上旬在考察灾区水毁民房恢复重建时作出了“灾民新村建设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的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象州县召开了有自治区直属23个部门领导参加的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现场办公会,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试点建设,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建设、国土资源、交通、水利、供电、广电、通信、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计生等部门根据职能范围对口加强业务指导,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在规划、资金、技术、宣传等方面给新农村建设以大力支持,从而形成了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 在此基础上,为充分调动各级政府以及灾区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按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主体,私有产品建设由个人负责,公共品和准公共品投入实行民办公助的原则,由自治区拿出4000多万元对100个灾民新村的通新村道路、体育设施、文化活动中心、环村道路等公共品进行补助,并规定市、县配套及向社会募捐的资金不能低于自治区的补助标准;对新村供水设施、沼气池、卫生厕所、广播电视村村通、供电设施、宽带和电话网络、养殖小区及垃圾池、干道和场地绿化、农业实用技术和农产品信息进村入户等准公共品实行部门与农户按一定比例分担资金的办法解决。 目前,我区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这100个灾民新村的硬件设施已初具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雏形,其示范、引导作用的发挥大大提升了我区水毁民房恢复重建的水平和档次。年关岁末,入住灾民新村的群众高兴地说: 洪水冲倒的是泥房,建起来的是砖房;冲毁的是旧村,立起来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内涵非常丰富,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我区在灾民新村基础上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只是对新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品建设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经验还不够成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总结提高。今后,我们决心在民政部的指导下,认真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