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区因灾倒塌民房26.26万间,其数量之大为我区近几年来所罕见。为了确保灾民在2008年元旦前能入住新居,我区从2008年7月初开始,组织力量全力抓好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到2008年12月31日,全区43409户因灾全倒户的恢复重建工作基本完成,达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在2008年元旦前让因灾全倒户都能住上新房的目标要求。同时,为提升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水平,我们在2008年建设的300个灾民新村中,选择100个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为下一步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积累经验。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全区 100个灾民新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于2008年春节前基本完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适应新形势,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近几年来,我区恢复重建工作在民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集中连片倒房比较多的地方累计建起了400多个灾民新村。在恢复重建的工作实践中,我厅提出了 “对连片倒塌房屋多的村(屯),适宜集中建房的要按照小康村标准尽量集中规划建设灾民新村”的工作思路,注意引导农民科学选址,按照小康村、生态文明村的模式做好统一规划,高起点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建设灾民新村来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但由于投入原因,过去的灾民新村仅仅以灾民住宅建设为主,在道路、供水、能源、文体、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大多只是做规划,没有得到具体实施。2008年,我们在规划建设300个灾民新村过程中,也面临着如何使灾民新村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课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后,我们敏锐地意识到2008年我区各级民政部门正在组织建设的300个灾民新村,由于投入大,基础好,规划起点高,新村功能划分得当,如果强化引导,完善功能,必将为民政部门在全面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创造出一条条路子。为此,我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选择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很快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批准,并要求我厅做好牵头组织实施工作。但是,由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为了稳步推进,我们首先在象州县选择4个灾民新村进行试点,按照生态文明村的模式,参照发达省(市)农村建设的做法,总结出了具有广西特色的在灾民新村中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并在其余96个灾民新村中全面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灾民新村水、电、路、能源、电话、宽带全通,人畜分离,村容整洁,文化、广电、体育、卫生、农业科技设施功能齐全,灾民新村在硬件设施上已初具社会主义新农村雏形。同时,也破解了农村“有新房没有新村,有新村没有新貌”的老难题。二是通过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不断赋予灾民新村,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改变陋习,相信科学,促进灾民新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整合了社会资源,为灾民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通过在灾民新村中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的积极性,全区有23个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到灾民新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中,按照职能分工指导帮助灾民新村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从而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形成了合力,增加了投入,使灾民新村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灾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地的好处。 二、制定方案,明确新农村建设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