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单”和“督办通知书”,跟踪督办,限期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办结或处理不当引起纠纷的,严肃追究承办人员责任。年终考核时,对于办结案件成绩突出的实行奖励,极大地提高了我局办结非法采矿违法案件的积极性,使非法采矿违法案件实现了快查快结,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理想效果。
联合执法,国土执法威力不断强化。我们在处理非法采矿违法案件中,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而且拨出萝卜带出泥,与公检法司、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使国土执法威力不断强化。今年在北留镇,我们与当地政府、派出所联合执法,6月3日夜间一举抓获6名私采露头煤者,在当地引起极大的震动。另外,我们对非法采矿的企业,从严追究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发动群众,强化监督,在全县撒开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监督网”
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督,促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对强化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局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力度,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上实行“两手抓”,有力的促进了打击非法采矿工作。
强化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内部监督。我局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将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中执法人员每次执法的结果进行公开,不仅公开执法结果,而且将执法差错在内部进行通报。在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执法权力上,实行权力制衡原则,信访、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听证分别由几个股室分别分管,有效防止了有权力的股室,在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中用权失去监督而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有力的促进了打击非法采矿工作。
在外部监督上,我局实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打击非法采矿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办事程序,人员岗位职责对社会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且聘请人大、政协、纪检、审计、检察等单位人士作为我局国土执法监督员,定期邀请他们对我局近期的打击非法采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议。另外,我局还将国土执法的“政误”向社会公开,使老百姓更好,更多地了解“政误”内容以及由“政误”所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映,这样对出现国土执法失误的股室和个人来说是一个反省和触动,有利于更好地进行国土执法,进行整改,抓好落实。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打击非法采矿的积极性,我局在全县各村(矿)设立信息员,实行了有奖举报,对举报属实的进行重奖。
以上是我们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一些做法,在成绩面前,我们深知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仍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借鉴兄弟县(市)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把阳城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做的更好。
二oo五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