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行贿和受贿是双向行为,是构成商业贿赂的两个方面,但商业贿赂的恶果是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医疗服务把负担转嫁到患者身上的。可以说,如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能够抵制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贿就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如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为了一己私利,乐在其中,推波助澜,商业贿赂就会畅通无阻。
(三)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屡禁不止的主要成因
目前,医药商业贿赂问题仍很突出。在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背后,存在着体制、机制和管理等原因。
1、药品生产流通准入和定价机制背离了市场经济规律。我国现有制药企业6300多家,大多数企业规模小、设备差,再加上我国药品生产缺少创新机制,科技含量高、有知识产权的药品在全国仅占2%左右,使得药品生产领域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愈演愈烈,同一种药品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生产。药品批发企业,多数国家只有1~4家,美国、澳大利亚均为7家,而我国却有1.7万余家。根据市场经济规律,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产品过剩加剧市场竞争,直接结果是价格走低。然而这种市场规律在医药行业作用甚微,医院参照物价部门的定价来核定自己的药价,药定价越高,其折扣和回扣空间就越大。
2、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体制使大折扣、高回扣现象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医疗补偿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销售的差价收入三个方面。由于政府对医院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定过低,迫使医院依赖药品差价收入维持运转。因此,在现有“以药养医”的利益驱动体制下,很难从根本上杜绝医院拿折扣、过分追求药品差价收入和医生收受回扣现象的发生。
3、行政监管和依法处罚力度不到位。近几年来,尽管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机关组织了多次关于医药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各行政职能机关对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行为的监管还不够到位。平时监管和长效管理还缺乏对策和手段,对案件的处理就事论事的多,追根究源、一查到底的少,处罚力度不到位,不能使违法者受到伤筋动骨的打击,达不到威慑作用。
二、医院药品商业贿赂行为的防范对策与建议
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由来已久,己成为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因此,医院管理者应有清醒的认识,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出发,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一)教育宣传,引导自律,使其不愿为
治理商业贿赂,教育是基础,引导是关键。
1、加强广大医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在医院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院员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充分认识药品购销活动中商业贿赂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从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和谐社会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高度出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医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通过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在全院开展以“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为主线,以“规范医生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主要内容,以“无红包、无回扣、无开单提成、无滥检查、无乱收费”为考核标准的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广泛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