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审批权,钻法律、法规的空子,或者打“擦边球”,收受好处费,为开发商、企业、建设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大开方便之门;在监督检查中,工作人员利用检查权对违法建筑开“绿灯”,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从中收受好处;在重大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中,工作人员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或收取好处后强行指定中标方。针对以上易发生的问题,我们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全面认真的剖析反思,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人员、落实时间。最后将整改的情况进行梳理,以工作报告的形式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时对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落实效果不好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监督其重新进行整改。在查办系统内商业贿赂案件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过程中,组织力量排查线索,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扩大案件来源。正确把握政策和适用法律,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动员、督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人员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处罚。对查出的大案要案,又不主动交代问题的人员,要立案调查,一经查实,依法处理,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各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控机制,以便巩固自查自纠成果,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扎实开展。
三、坚持惩防并举,建立长效机制
我们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形成以“领导当表率、党员为主体、制度做保障、群众来监督”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规划系统工作实际,以“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察提效”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有部署、有指导、有监督、有检查、有总结、有提高,建立健全了抓好这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每周定期召开规划技术审查会,对重大规划技术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规划技术审查会会议纪要,作为规划部门对相关规划问题的集体意见和规划审批的依据之一。我局起草了《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并联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增大审批透明度,推行“阳光规划”,从审批这个环节上制止商业贿赂滋生蔓延。
二是不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的制度建设。1、大力实施“一书两证”审批效能监察督办制度。市政务大厅规划窗口接到建设单位报件后,整个审批流转过程立即进入规划局内部联网的计算机图文办公系统,由局监察室通过计算机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如出现部门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情况,立即给予红灯警告,发出督办通知书,并由局纪检组在局办公会上进行通报,责成部门负责人向局办公会作出解释说明。2、制定出台了《太原市规划局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的情形和追究形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止和遏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坚持一次告知制度、首问首办制度、建立“ab”角无缺位工作制,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杜绝建设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
三是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监督形式。1、积极开展行风监督活动。我们在“一书两证”核发的同时,每一个项目都同步发放“服务跟踪卡”,对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遵守廉洁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2、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切实加强规划干部队伍的民主化管理。3、坚持违法处罚案件回访制,不定期对被处罚单位进行回访,检查办案质量、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情况。杜绝工作人员利用监督检查权收受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