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265万元,市级危改资金150万元), 已拆除危房17914平方米,已竣工17所学校危房(其中续建项目2个,新开工项目15个),新建竣工21920平方米,其它正在建设。
15、创建平安乡镇,建设平安大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开展司法援助工程。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
完成情况:
⑴至月,全县立刑事案件1590起,破案1268起,打击处理583人(其中逮捕350人、直诉171人、劳教62人),与去年同比立案下降0.87%,破案、打击分别上升2.4%、0.5%;1至12月共捉获网上逃犯169人(其中帮外地捉获67人),有效开展了有奖举报,年接举报线索330条,破获刑事案件250起,发放奖金18500元。
⑵全年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9件(农民工23件、未成年人151件、老年人23件、妇女55件、残疾人9件、精神病人1件)。
六、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16、创建“双拥模范县”。责任单位:民政局
完成情况:
⑴投入资金120余万元,妥善解决725名重点优抚对象“三难”的问题。全面落实六级以上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政策,建立复员军人患大病健康档案,将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明显缓解。
⑵ 年共接收退役士兵508人,其中城镇安置对象147人。自谋职业安置107人,自谋职业率达到72%。推荐安置就业40人。通过培训实现就业70人,安置就业率达22%,做到了部队、地方、本人“三满意”。
⑶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双拥办工作人员,落实双拥工作经费;在政府网站增设双拥网页,在《大足新闻》和大足电视台开设双拥专题栏目,在大邮路、大铜路、大安路、大荣路沿线及中心场镇设置固定性双拥标志碑、牌;全县有军民共建单位96个、军民共建对子35对、军民共建点35个。各级各部门为驻足部队解决营区建设、供水工程、公路建设等资金1200余万元,赠送空调44台,赠送慰问品价值60余万元,援建军营图书室2个。县新华书店被评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为创建重庆市双拥模范县大下了坚实基础。
17、完成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文体广电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了主体工程,正在进行各层内部隔断施工和外装。共完成工程量的90%。
18、解决部分易旱地区人畜饮水困难和场镇自来水改造。责任单位:水务局
完成情况:新建了化龙自来水厂,扩建了古龙自来水厂;总投资165万元,新建了龙水十里村、铁山高龙村、三驱灯塔村、龙岗官峰村等8处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了近6000人的饮水问题。投资315万元,完成了县城西门水厂至宏声广场等7条供水管线8093米的改造。投资426万元,完成了南环西路、北环二路东段、龙中路等3条管线6720米的改造。
19、完成新欣游园二期扩建工程,实施西门游园广场建设。责任单位:建委
完成情况:新欣游园广场二期扩建工程已全部竣工。西门游园广场已完成广场场地平整任务的50%;河边道路基础工程已经完成,河道正在进行绿化。由于6户农房拒不拆迁,西门游园工程现已停工。
20、完成农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年度任务。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完成情况:全年共完成投资500万元。
21、完成石刻景区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