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纪委:
2009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市纪委九次全会精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管理之中,与加强业务工作、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相结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加强了廉政教育。加大了廉政宣传教育力度,把全国全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和意见贯彻传达到全体干部中去。二是结合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加强了法制和道德教育。通过学习,使办公室全体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四是加强了职业道德教育。使反腐倡廉、行政提速、效能建设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为领导、为群众、为基层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树立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二、落实责任,领导做廉洁建设的模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体现了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原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和最重要的制度保障。市政府办党组十分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办领导成员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组织领导、监督落实的同时,都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从我做起,管好自己。一年来,办公室领导班子始终把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能够身体力行,注意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本单位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在住房、奖金福利等方面,同干部职工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在用车、接待、通讯费等方面能严格执行政策,不违反有关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做到:凡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一年来,还没有发现领导干部有违法违纪的问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促进了全办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良好风气的形成。
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我办结合实际,把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一是结合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纪检监察座谈会会议精神,组织全办干部对已出台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廉洁自律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失职追究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以进一步提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的自觉性。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