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体制情况汇报
准的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广告,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通报并提出处理建
本文由: 免费提供 议,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药品价格和广告,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市药监系统紧紧围绕“提高药品市场的规范化程度,提高人民用药(械)安全的保障程度,确保无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科学监管,提高监管实效”的工作要求,依法加强了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规范化程度和公众用药(械)安全保障程度均得到明显提高,全市无重大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发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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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