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期间将召开的一届一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将分别选举产生拟任董事长和监事长。根据《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章程(草案)》,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共13名,农户、企业法人、职工和独立董事的比例为4:4:3:2;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共7名,职工监事2名,企业法人、社会自然人监事5名;独立董事2名,正在考察之中,准备今后在符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章程(草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选聘在金融管理方面有较高造诣的教授、专家担任。
三是组建经营班子。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一届一次董事会,将聘任拟任行长、副行长和财务、信贷、稽核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经营班子。
(四)拟定机构设置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方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总部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市场经营部、计划财务部、会计结算部、稽核保卫部、国际业务部、企业文化部等10个职能部室,分支机构在原有独立核算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结合区块经济的发展规划,拟设营业网点73家,其中1家营业部、38家支行、34家分理处,分别为营业部、宾王支行、长春支行、春江支行、梅湖支行、稠城支行、大桥支行、城中支行、江滨支行、商城支行、城北支行、城站支行、陈塘支行、福田支行、下骆宅支行、尚经支行、荷叶塘支行、江东支行、青口支行、九联支行、稠江支行、杨村支行、江湾支行、后宅支行、城西支行、东河支行、夏演支行、上溪支行、吴店支行、义亭支行、佛堂支行、赤岸支行、苏溪支行、大陈支行、廿三里支行、北苑支行、前洪支行、柳青支行、凯吉支行、香港城分理处、商贸分理处、长江分理处、广南分理处、徐江分理处、东江分理处、绣城分理处、锦都分理处、官塘分理处、鹏城分理处、湖门分理处、塘李分理处、新凉亭分理处、杭畴分理处、王阡分理处、畈田朱分理处、新世纪分理处、合作分理处、田心分理处、王宅分理处、塔山分理处、倍磊分理处、毛陈分理处、东朱分理处、毛店分理处、溪南分理处、巧溪分理处、联合分理处、楂林分理处、东塘分理处、华溪分理处、中新街分理处、群星分理处、城东分理处。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拟配备高级管理人员名,其中董事长1人,监事长1人,行长1人,副行长2人;财务、信贷、审计部门负责人各1名,营业部、支行正、副行长78人。义乌农村合作银行配备从业人员864人,具有从事过1年以上金融工作的人员占98%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约占14%,大专学历人员约占60%以上,中专学历人员约占17%,中专以下学历人员约占9%。从业人员中,经济类专业从业人员约占23%,法律类专业人约占0.1%,计算机类专业从业人员约占0.6%,财会类专业约占28%,其中专业人员约占53%。
(五)拟定主要管理制度。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银行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的要求,起草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行长办公会议制度(草案)》以及《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贷款操作规程(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财务管理办法(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会计基本制度操作规程(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稽核工作管理规定(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办法(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劳动合同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