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了“社区文化节”和秧歌、腰鼓、舞狮、龙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着力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着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着力宣传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纯洁了群众的思想,提高了群众的觉悟。
(三)讲责任,办大事,确保群众安居乐业。我们增强工作主动意识,采取铁的措施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构建一个和谐安宁的环境。
一是加大排查整治力度。6月底,我们分线、分块、分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为期一周拉网式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对26处安全隐患建立了整改台帐,出台了集中整治安全稳定隐患的系列文件,落实了牵头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具体整治措施和办结时限,在7月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安全稳定隐患整治集中活动。
二是加强督查暗访力度。切实履行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职责,县级领导不定期深入一线和片区、乡镇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整治了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7月31日,县委主要领导深入罗家、兴旺片区,发现仍有少数农村客运车辆存在“超载”现象。8月1日上午,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警示大会。对因抓安全稳定力度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了公开述职,对四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了诫免三个月的处理,对此前安全稳定工作严重不落实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免去了党委书记的职务,责令镇长及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副镇长辞职。同时,加大督查力度,由县目标管理督查办牵头,会同安监、公安、交管等部门对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落实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县委、县政府给予了严厉处理。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是根本,制度是保障。我们深刻总结“9.27”事故的沉痛教训,着力从制度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建立县级领导包片、部门联系乡镇负责制,实行“一岗三责(管人员、管安全、管稳定),切实做到领导力量触及到每一个角落,安全监督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建立安全稳定明察暗访与督查督办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深入企业、农村一线进行明察暗访,县目标管理督查办组织相关部门跟踪进行督查督办,确保稳定工作不出现丝毫疏忽,安全工作不出现责任盲区;建立安全稳定预警机制,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每半个月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一次排查,县委每月初召开一次“二十长”安全例会和安全稳定联席会,积极防范和化解可能引发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今年,我们着力解决了退伍士兵安置、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等矛盾,没有发生大的不稳定事件。
三、紧紧围绕狠抓落实这个关键,建善谋善干的班子,带真抓真为的队伍,行立说立行的作风
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是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组织保障。我们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价值取向,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求实效上做文章,着力打造一支“爱民型、正气型、创新型、业绩型、廉政型、和谐型”的领导班子,着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突出经济建设中心,集中力量抓产业。坚持领导力量向重点工作转移。针对农业特色产业、骨干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成立10个由县级领导(包括县级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牵头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出台了考核奖惩办法。实行目标保证金制度,对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退还保证金;完成较好的,给予适当奖励;未完成任务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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