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迟迟得不到利用。
三是审批手续繁琐,土地久拖难用。由于工作机制所限,各部门尚未实现协同办公、同步审批,用地业主还需要挨个部门送材料,逐个部门等批文。各部门审批期限长短不一,也是造成审批效率低的原因之一,用地业主办理好所有审批项目往往需要花费几个月时间。审批费时费力又费钱,直接影响业主投资积极性,也造成了土地供而未用。
四是用地“效益”偏低。我县根据《浙江省工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制定的云委〔20*〕14号文件规定,玩具行业投资密度要达到60万元/亩,经济密度要达到65万元/亩;金属机械行业投资密度要达到105万元/亩,经济密度要达到150万元/亩。据我们抽样调查的23家玩具生产企业和4家轴承企业情况看,平均投资密度、平均经济密度、平均税收(自营出口企业按实际入库)密度等各项指标均有较大差距。企业普遍存在用地规模大而空间利用率低、投入产出率不高的情况。
3、土地执法监察方面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住房条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农民私人违章建房、各种形式非法占地、违法交易等扰乱土地市场的行为时有发生,并呈现以下三个特点。形式多。一是宅基地未批先建。二是宅基地少批多建。三是私搭乱建,违章建房。四是非法占用、破坏耕地。速度快。由于大多数非法占地建房属个体行为,设计结构简单,施工要求不高,违法成本低廉,往往几天之内就可建成。常常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大多利用节假日、夜间突击行动,施工速度快,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已成既定事实。人员杂。非法占地行为人既有本村村民,也有邻村村民,甚至还包括机关公务员、城镇居民和部分外来人员;违法行为既有个人建房,也有个私业主的工业作坊;非法占用的既有房前屋后的空地、菜地、坑塘,也有村民自己的承包地,还有私下非法买卖的土地。在土地违法查处中,还存在有关部门、乡镇协调不够,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土地执法监察形势严峻。
4、《规划》修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划不合拍、脱节。好的规划具有科学的引导作用,可以积极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然而规划冲突却会导致重复建设,阻碍生产发展。我县在土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均制定了的规划,但由于“规”出多家,缺乏有效的沟通衔接,各自为表,口径不一,造成规划冲突。如,建设用地被划转为农保地,农保地却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开发与生态建设相违背等情况。
二是规划年人口确定问题有待解决。根据浙政办发〔20*〕12号和浙土资〔20*〕7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时必须遵循“确保乡镇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不增加、城镇村的建设规模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则,即城镇用地规模标准为人均不超过100平方米。按现行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5)》,至2010年,我县城市人口规模为5.5万人,而我县城市现状规模为5平方公里,加上部分土地利用规划已考虑尚未实施的用地约1平方公里,合计*城市规模为6平方公里,城镇用地已达到人均109平方米,突破了最高界限,这样势必制约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制约“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
三、建议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扎实推进创业创新,深化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是解决土地供求矛盾的重要举措,是调整经济结构、转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