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1、要建立起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县乡村三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三级党组织的“联动”作用,提高各县(市、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为此,可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责任,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以“亲民、爱民、富民”为目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科学决策、宏观谋划、驾驭市场、统筹协调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按照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推行“优差排位法”,通过“两推一选”择优配齐配强乡、村领导班子,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和战斗力。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扎实抓好先进村的巩固提高和后进村的集中整建,努力把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一些未配套领导机构的市、县应尽快成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新农村总体规划和村级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市、县工作的考核目标,确保新农村建设有序进行、整体推进。
2、要建立创先争优机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夯实人才基础。可在全省各县(市、区)农村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星、遵纪守法星、履行义务星、勤劳致富星、先锋模范星“五星”党员之类的评比活动,激励他们争先创优,吸引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同时,继续深化党建“三级联创”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双培双带”工程,对50岁以下的党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人掌握1门到2门实用技术。从乡镇机关和农业、林业、畜牧等单位选派一批名科技人员,与农村党员结对帮扶,增强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3、要着力打牢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基础,创新村务管理机制,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各县(市、区)要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并完善党员议事制度、村民“一事一议”制度以及村“两委”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村民代表议事程序等一系列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完善相关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实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最终实现村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同时,要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建设新农村最重要、最本源的内容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这样,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为此,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变;发展节约型农业,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能为重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生活方式;通过增加产量、提高质量、节约成本,提高农业效益。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归宿。增加农民收入,既要在农业、农村挖掘潜力,更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寻找出路;既要从当前出发,采取“吹糠见米”显效快的增收措施,又要着眼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现阶段,要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基础工作来抓。各地要立足本土实际,区别发展。对沿海经济基础好、第二、第三产业发达的农村,要大力整合现有产业,争取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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