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一切从简,劳动强度不断增加,知识透支的现象也非常明显,使从业者经常领教大脑枯竭的滋味,时间长了不是对行业失去信心就是失去兴趣。
3.自私:我们这个行业有一个比较普遍的现状,用玩笑的话说就是:“一个公司,一个名人。”意思是说,公司的品牌核心、生产力核心只是老板本人,公司在基础结构建设上,缺乏民主意识,没有为日后的团队建设打好基础。设计从业者没有署名权也就没有机会得到行业的认可,没有自己事业的未来。这种现实造成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单一,品牌凝聚力拥有先天缺陷的现实,一旦老板的信誉或能力遭到质疑,马上就会产生对整个企业的信誉危机。
第三:解决之道
其实现实也并不像许多人描述的那样悲观和黑暗,毕竟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给包括设计行业在内的创意产业带来飞速发展的可能,但是笔者认为我们不能停留在只是呼吁政府支持这一种被动乞讨的状态里,健康和繁荣我们行业本身,是至关重要的行动。而我们面对的某些表面看似顽固的问题,比如规模化和人才流失现象,都是可以解决的问题。
1.规模化:我们行业和律师、医生有共同的特点,就是老板既是管理者同时又是主要生产者,这个特点好像注定了企业规模的拓展空间。事实也印证了这个规律:企业规模扩大到超出个人控制能力后,效率降低,质量下降、客户流失等等问题就一定会出现。于是有人经过计算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以某人为品牌或生产核心的设计公司,人数不超过20个是理性的选择,一个有效率的team应该把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但是有了这样的结论,我们就止步于规模化的大门之外吗?笔者认为如果我们希望搭上创意产业这一班顺风车的话,规模化是必经之路,而且国际上成型的设计企业规模化模式也不少。
a.联盟制:我们所知的国际著名设计公司“五角设计”就是一个依靠联盟制成功的设计企业。联盟制的组织结构并不复杂,若干家独立的公司,统一在一个品牌下面,实现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价格体系,联盟者分摊品牌建设成本,联盟成员自负盈亏。在这种形式之下,联盟制的企业成员,一般不在同一个城市里经营,甚至分布在全球,联盟成员个体的规模一般都不大,但是经过联盟之后的企业形象却形成了一个跨地域的大公司。
b.联合制:联合制的设计企业成员一般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但是大家从事着不同的工作,比如一个平面设计的team与一个摄影team、一个工业设计的team、一个环境设计的team组织在一起,统一使用共同的品牌,统一租用一座比较大的办公室,联合企业成员分摊品牌成本、分摊经营成本,以统一的公司形象面对市场。在北京联合制的设计企业很多,在中国联盟制的企业也有几家,但真正取得了商业成功的并不多,原因还是意识层面上的。其一:品牌的产权最终归属不清且无法变现,没有退出机制,导致联盟制或联合制的成员企业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财力去建设大家共有的品牌,于是没有品牌光环的联盟或联合,在市场上自然没什么竞争优势,大家分享不到联盟或联合后的优势。其次:无论是联盟制还是联合制,归根结底都是议会制,这种制度对成员民主意识的要求非常高,我们行业目前在联盟和联合上面的尝试,失败之处都在于此,我们没有受过如何建立和使用民主的教育,形成不了严谨统一的管理。现实是大家既然互相管不了,那就互相不管,企业很快就进入了“无政府”状态,大家都知道,一个没有管理的团队,肯定不会成为一个好团队。
所以笔者认为:无论是联盟还是联合或是其他新的形式,都可以较快地实现设计企业的规模化,但是它们的商业成功都在于统一的品牌形象和统一的管理模式,联盟或联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