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促进教师发展必须“以教师为本”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应该有以下几层含义:首先是关爱人,即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次是发展人,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进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再次,从方法论上讲,为获得发展、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一是要从“具体人”的实际出发谋发展,二是要充分重视人的因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真正地发展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决定力量,这要求充分重视内因的作用。发展人就要充分重视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教师作为专业人,其劳动有目的上的社会性和责任性、任务上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过程上的示范性和严格性、手段上的规范性和创造性、成果上的广泛性和长期性等自身职业的特点。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发展,就必须充分重视教师的因素,重视教师自身的职业特点,坚持“以教师为本”。
“以教师为本”的第一要义是尊重教师。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1943年发表的《人类动机的理论》一书中提出了需要层次论:一是生理的需要;二是安全的需要;三是归属和爱的需要;四是尊重的需要,包括要求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自己具有内在的自尊心;最高级的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尊重的需要是较高层次的精神需要,是受到社会和他人认可的体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理应受到尊重。
尊重教师,首先是对教师作为专业人的尊重。既要尊重教师独立的人格、尊重教师的教学自主性和创造性,更要尊重教师的发展需求、尊重教师的职业生涯规划、尊重教师成长和发展的规律,即尊重教师发展的主体性,满足他们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尊重教师自主确定自己在专业发展上的目标,自主决定以何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发展需求,尊重教师通过自我观察、自我分析、自我认识,觉察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必要性,了解自己所需要的专业发展活动方式与内容。教师个体的需要通常和他们实际教育教学目标直接相关,要尊重教师在学习取向上的差异与发展阶段的差异,承认差异,尊重教师在差异中发展。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尊重教师,需要唤醒教师的主体意识,促进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行为、学习方式和历练方式发生全方位的变革,促使教师成为真正的教学的主人、研究的主人。
其次是尊重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保证教师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增强教师对学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激发教师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意识,形成对学校的信任感和归属感,进而使学校领导与教师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以教师为本”的第二要义是服务。服务必须是全方位的。首先是保障教师的利益,努力提高教师待遇,为教师发展解决后顾之忧,做好生活方面的服务工作,使教师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持续发展。
其次是全心全意为教师谋发展。为教师发展提供硬件支持,创造和谐温馨的办公环境,提供各种现代设施,使广大教师在数字化的广阔宇宙中自由采撷,在光电传导中与世界对话交流;为教师发展提供展示自我的广阔舞台,为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学术交流和培训、研讨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促进教师在交流与研讨中学习,在学习中发展;为教师发展搭建广阔的校内外交流平台,立足校本,切实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等等。总之,从物质与精神、内部与外部、软件与硬件多个方面为教师谋发展、促发展。
“以教师为本”的第三要义是激励。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教师的工作,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推动的作用。恰当的激励能够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持好、调动好和发展好,并对整个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