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大量证据的前提下,果断立案、迅速传讯,审讯工作在较短时间内顺利完成。三是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行讯问和搜查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既有效地固定了证据,又切实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同步录音录像410次828盘。四是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开展个案预防22次,发出检察建议25份,1份获全市十大优秀检察建议评比第一名;与市、区35个单位建立预防联络制度;对民政、医疗等系统以及抗震救灾捐献款物、政府采购、城中村改造、民营科技园区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组织区直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重建警示教育基地,接待市、区部分单位及全区科级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开展警示教育3000余人(次)。五是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反渎职侵权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两年来我院反渎工作开展情况,虚心听取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审议决议。
三、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着力纠正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该捕不提请、该诉不移送等问题。共依法监督六家公安分(市)局立案26人、追捕漏犯33人、追诉漏犯20人、追诉漏罪10条。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4件(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次)。依法监督因看管失职导致嫌疑人逃跑的三名民警受到责任追究。依法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案件4件,已改判2件、发回重审2件。依法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8件,已改判4件;对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依法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批准逮捕重新犯罪9人,提起公诉54人,全部得到有罪判决;对监狱和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62次,发出检察建议5份,书面纠正各类违法33次;将516名监外执行罪犯全部纳入监外执行管理系统,纠正脱漏管13人;通过帮扶教育敦促在押人员检举犯罪线索134条;对1361名拟减刑罪犯进行检察监督,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79名罪犯依法建议取消减刑资格;对842名罪犯减刑裁定进行了检察监督,对随意减刑情况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对161名留所服刑人员和228名投所劳教人员进行了检察监督;纠正3名罪犯的刑期计算错误;对12名在押人员死亡情况进行检察监督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维护了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一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党组明确提出工作上以事业为重,恪尽职守;行为上光明磊落,言行一致;办案上严格执法,公平正义;团结上以诚相见,高风亮节;作风上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二是不断完善自身监督机制。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政协的监督之下。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和人大报告,对区委和人大交办的案事件认真办理。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开展了“检察公开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工作,发放征求意见函千余份,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聘请3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检容风纪特邀监督员,完成了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选任了1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我院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对1件3人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评议,均同意拟不起诉意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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