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食品、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重点食品实施专项抽查。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密切相关的米面制品、瓶(桶)装水、干制水产品、茶叶、豆制品(豆芽)、小麦粉、大米、米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同时加大后处理力度。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召回不安全食品,并暂扣食品生产许可证,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对于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建议上级部门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控制应急阶段(20*年8月8日至20*年9月30日)为控制应急阶段
1、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
2、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公布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及相关的重大问题时,要按照*市质监局下发的《关于建立全市质监系统奥运安全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台质发〔20*〕107号)要求,迅速启动应急相应机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力将事件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总结阶段(20*年10月)
及时总结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上报*市质监局食品监管处。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要高度重视奥运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奥运安全形势,彻底消除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急动员起来,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监管工作方案实施监管,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涉奥食品生产企业不出问题。
(二)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保障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奥运期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保障奥运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江维平担任,副组长由江欣、王礼文担任,成员为各室科队所负责人。
(三)协调配合。各室科队所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协调一致。同时还要注意沟通,整合监管资源,不留监管死角,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四)完善预案。全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监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对涉及奥运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积极应对、妥善处置,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五)严格责任。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奥运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奥运食品安全监管中工作不力、存在失职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其责任。
(六)畅通信息。要认识到位,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通道,以便随时了解、报告、协调和处置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强与奥运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要及时受理有关投诉举报,迅速查处有关违法行为;严格奥运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发布,实行主要领导把关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