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主体意识,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抓早、抓小、抓苗头,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力求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基层基础建设有新进展,社会管理能力有新提高,确保我镇大局的持续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三、责任分工
本次活动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由镇综治办公室负责对:政治安全方面、治安安全、信访安全隐患的排查调处;
(二)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办公室、集镇土管办公室负责对:生产安全隐患、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调处;
上述各办公室根据分工,负责做好相关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有关报表统计、总结材料的报送工作。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不稳定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时间为3月下旬至7月底,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4月初)。由镇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成立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领导小组,开好镇领导班子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会、驻、联村干部动员会。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4月上旬召开全镇各村二委成员书记、主任及治调主任会议,对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全面启动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2、大排查阶段(4月上旬—5月10日)。各相关职能办公室根据这次活动的五个方面的排查重点,在4月15日之前做好大排查、大调处基础工作,并且利用4月15日的“民情沟通日“活动,由各驻、联村干部负责,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处理,属一般性隐患的,在大调处阶段集中处理。各驻、联村干部在4月20日前将五大安全隐患情况报各职能办公室汇总后,交镇综治办,由综治办全面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送市平安办。
3、大调处阶段(4月15日—6月20日)。在大排查的基础上,利用每月15号的“民情沟通日”活动和每周二的集中办公时间,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大调处,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排查出来的重点疑难隐患进行集中处理,做到每个隐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6月15日之前,本阶段的统计表汇总综治办。在6月20日前由综治办写出本次活动的总结书面报送市平安办。
五、总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是深化“平安*”建设,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市”和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相关办公室、各行政村和镇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工作机构,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按照部署要求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牵头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和督办职能,各村应成立实施领导小组,村书记任组长,开好村二委、各村民小组长及生产队长会议。对本村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梳理。充分发挥群众,大排查工作要求入村、到户,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汇总工作;各行政村的主要领导、驻、联村干部对本村的不稳定因素要全部掌握和了解,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分级分类建档造册。并根据不稳定因素的具体情况,明确不稳定因素事与人,对每一个问题要层层落实调处、化解工作责任,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办公室、责任人和办理期限,切实将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