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人员调配和劳动工资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和协调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制定建设系统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政务公开;负责建设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创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工会、妇联和共青团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规划、电力、电信、邮政、工商、交通、环保、水利、文物、旅游和公安等部门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今后凡涉及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取消的,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设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接待;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和城建调研;负责各类综合性会议及各类专题会议的会务;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稿及审核局发文件;负责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车辆调配和后勤服务;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局属单位的保卫、保密、档案、统计及信访工作;负责建设系统内部计算机、网络和数据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建设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局管领导干部的考核与管理;管理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指导和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的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本系统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录用和军转干部、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内纪检、监察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建设系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利用外资计划;提出城市维护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安排使用意见;负责和指导局属企事业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计划;管理局机关各项资金和固定资产;负责本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阶段性经济监督、检查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
负责制订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建设投资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年度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做好有关立项、申报和实施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技术方案论证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维护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做好城市综合开发土地价格测算的协调工作。
(五)公用事业管理科
负责制订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体改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供水、燃气、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工作;负责全市公用行业(包括供水管道、燃气管道安装、园林绿化等)企事业单位资质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城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和污水处理工作。
(六)建筑与房地产业管理科
负责制订全市建筑与房地产业的发展和产业政策,对全市建筑与房地产业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建筑与房地产市场。负责对全市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产品)质量监督与检测、施工安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