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业安全稳定。企业生产(关停)情况;企业欠薪情况;企业主逃匿情况。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主体意识,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抓早、抓小、抓苗头,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力求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基层基础建设有新进展,社会管理能力有新提高,确保全街道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三、责任分工
本次活动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是政治安全隐患方面、治安安全隐患方面、信访安全隐患方面、不稳定因素等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牵头单位和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完成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每个阶段的统计报表、总结材料等工作。
(二)街道经济发展科、综合科是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牵头单位和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完成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每个阶段的统计报表、总结材料等工作。
(三)社会事业科、城市发展科、农业综合服务科是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牵头单位和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完成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每个阶段的统计报表、总结材料等工作。
(四)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科室负责本地本科室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工作总结和各类报表的报送。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时间为3月下旬至7月25
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1、3月下旬,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及时做好思想发动、力量组织等准备工作,全面启动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2、4月1日—5月8日,大排查阶段。各村、社区、街道各科室根据这次活动五个方面的排查重点,全面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处理,属一般性隐患的要边排查、边调处,争取在5月8日前调处整改到位,属重点疑难隐患的则在大调处阶段集中处理。5月8日前各牵头单位汇总好大排查阶段的统计表报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
3、5月9日—6月20日,大调处阶段。主要是对重点疑难隐患进行集中处理整治,处理整治重点疑难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每一个隐患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6月20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将大调处阶段的统计表和这次活动的书面总结报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
4、6月21日—7月25日,整改落实阶段。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和各牵头单位要组成督查组,对本科室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科室,要针对排查中反映出来的影响稳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明晰整改思路,并将整改思路和措施具体化,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一套符合科学发展需要的政策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是我街道深化 “平安*”建设、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街”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不确定因素较多的基础性工作。各村、社区,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工作机构,专题研究,专门部署,真抓实干,确保活动扎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