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的方式,坚持在政治素质标准第一、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标准并重的原则之下,将优秀的治理人员推向文化市场治理单位“一把手”领导岗位,并注重对他们的理论、业务、治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领导能力。应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治理和监督,落实治理“活官”的各项机制,端正他们的行为。抓好全体治理人员的素质工程。下决心推行人员治理和使用机制,建立以全员合同聘用为核心的人员治理体系,
全面推行签约制,建立岗位责任制,将“自我治理”变为“岗位治理”,形成淘汰机制,大力增强治理人员的紧迫感、危机感。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收入分配机制,是激活内部,调动积极性的要害和环节,应当把这一有效的制度建立起来,答应拉开分配档次,对优秀的治理人员既给予政治待遇,又给予适当的经济报酬。由于文化市场涉及面广,稽查对象较为复杂,作案手段又十分隐蔽,所以文化市场治理稽查人员一方面工作难度大,另一方面又直接面对文化精神产品的经营者及娱乐场所,这就对稽查人员的道德素质、拒腐能力、是否做到廉洁奉公、能否保持良好形象提出高标准的要求。对此,加强文化市场稽查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也是重要的课题。
三、研究法制,加强文化市场治理法制
文化市场治理部门既是意识形态部门,又是精神产品和娱乐场所的治理部门,负有双重责任,只有以法治文,依法治理文化市场,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才能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由于受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人治”的影响,加上建国后受较长时期“左”的思潮的影响,我们目前的“依法治文”的领导方式和治理方法还不够完善,有一些地方还是“领导说了算”、“法律管不了部门权力”,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法执法的问题还时有发生。这不仅给文化市场治理工作的法律化、规范化带来了很大的障碍,而且也阻碍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有阻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治”在革命老区县的文化市场治理上越来越具有重要地位,假如没有一个共同遵守的法律准则,文化市场必定走偏方向,因此,变“人治”为“法治”,依法治理文化市场是我们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
作为县级文化市场治理部门和治理人员,要真正使文化市场治理步入法制化治理轨道,首先,应当认真学习文化市场治理的法律法规,把握有关法律知识,增强文化市场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组织、治理好本地区内的文化市场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与执法水平,做到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努力促进文化市场的法制化治理和发展。其次,应当依照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一系列适合文化市场治理与发展的规章制度,从思想政治建设、作风纪律整顿、日常治理工作、计划、治理方式方法及针对为文化经营者规范治理和热情服务、奖励处罚等一一建章立制。建章立制不能无的放矢,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形成有机整体,使之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法制化治理强根固基。再次,应当大力宣传有关文化市场治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仅治理者熟悉把握,对从业人员也要人人皆知,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使其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减少“人治”条件,有效促进文化市场的法制化治理。对文化市场中出现的违法经营活动,文化市场治理人员应当站在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立场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严厉打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法律手段净化文化市场,这也可以看出文化市场治理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依法治理的才能。
只有体制理顺了、机制搞活了、法制加强了,才能建设一支依法行政、公正严明、务实高效、廉洁勤政、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的文化市场稽查队伍。
《试论文化市场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