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权力滥用的可能性趋于扩大,加强土地行政监督势在必行。(2)土地监督制度设计一方面要注意保障民主和公民的土地权利,以民主和权利制约权力,另一方面要丰富监督方式,扩大行政内部和外部监督。(3)现代社会的权力制约和制衡具有向横向、纵向和社会的多维度发展的趋势,土地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在扩大地方政府权力和利益的同时,必须加强纵向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特别是权力失控。(4)土地权利具有公权性质,国家拥有对土地的最终管理权和决定权,土地的国家监督是保证该权利实现的基本制度安排。(5)权力制约与法治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加强土地监督法治建设,是建立和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前提和保证。
三、府际关系理论
20世纪80年代发端于英美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推动了全球范围的公共治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在以公共治理的市场化和社会化为基本特征的行政改革浪潮中,地方分权、府际合作和多中心治理成为府际关系调整和发展的共同取向。世界各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变迁的一个重要现象,是联邦制国家呈现由分散向集中的发展趋势,而单一制国家则呈现由集中向分散的发展趋势。这种以纵向分权、彼此制衡、相互合作为基本特征的国家结构名异实同的发展趋向,对研究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期实行中央高度集权体制。改革开放以来,以放权让利和实行差别化区域政策为主要特征的地方分权改革开始启动。经过30年的改革,传统中央集权体制有所松动,地方政府自主权力空间显著扩大,但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中央政府仍然具有浓厚的集权色彩,但并不拥有足够的支配权力;地方政府在事实上分得了部分权力,但却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府际关系存在着“讨价还价,互相攀比”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导致中央重大决策在地方执行中走样。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改变中央集权过度问题,实行中央与地方适度的分权体制,同时完善中央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体制,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分权分工、协调合作的良好关系。
中外府际关系的改革实践及相关理论,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具有重要借鉴作用。(1)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和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地方分权趋势不可逆转,包括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在内的任何改革都只能顺势而为。(2)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地方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仍然发挥着其他要素无法替代的关键作用,这决定了土地管理地方分权的必要性。同时,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中央政府必须保持对全国土地资源利用的有效的宏观调控能力。(3)要克服“一统即死,一放即乱”的怪圈,构建土地管理中央选择性集权体制看来是很有必要的。具体来说,应当明确哪些权力必须由中央政府行使,由中央政府一竿子插到底;对需要中央政府决策而由地方政府执行的权力,可以通过加强监督的方式进行管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无疑体现了这种现代管理的要求。其实类似制度安排,在任何现代民族国家都是必需的,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治理来说就尤其必要了。
四、利益关系理论
利益和利益关系是中西方思想史上的古老课题,但直到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才第一次科学、深刻地揭示了利益的形成和实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仅不回避利益,反而是从关注和研究人的需要和利益出发,揭示人类行为的物质动因,进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按照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在社会主义社会,就既存在着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即国家利益,又存在着不同组织的组织利益和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