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达到100%;与各乡(镇)、村委会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达到80%以上,与拖拉机驾驶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暑达到40%以上。
(二)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本部门的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州农机监理所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县农机监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每月召开一次农机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防范措施。
召开农机安全生产例会时做好书面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在5日内将会议纪要报上一级农机监理机构。
(三)加强内业管理,强化源头控管
1、加强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严把考试发证关。严格按照农业部第42号令,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学培训质量监督,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培训,确保教学培训质量;加强对申请人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领驾驶证条件人员不予受理考试申请;认真抓好驾驶人考试工作,统一使用全国农业机械驾驶人员考试题库,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杜绝违反考试纪律的各种行为发生,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核发驾驶证。
2、加强农机入户条件审查,严把注册登记关。按照农业部第43号、72号令有关规定和《拖拉机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型号》公布的产品外观和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拖拉机入户审查,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业务,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和辖区外不符合条件的拖拉机入户登记。
3、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员驾驶证(操作员操作证)的年检年审工作,提高其安全技术状态。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20**)的规定进行检验,不降低标准,做到人、机、证、牌“四见面”,即:见人、见机、见证、见牌,确保被检验并发放合格标志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达到安全作业的技术标准。根据“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通过送检下乡、维修服务、“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努力提高检验率和检验质量。
4、加强农机监理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档案的保管,坚持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二是依据“档案法))和有关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机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管保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档案管理和保管。
5、加强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报告制度,按层级、时限规定上报重特大农机事故和业务报表,按照法律规定,定期做好与公安交管部门的信息通报工作,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决不出现少报、瞒报、漏报的现象发生。
6、加强监理业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条件,争取投入,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尽快启用《全国农机事故网上报送分析系统》、《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利用网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开通网上查询,实现监理业务网上办理和信息资源共享。
(四)切实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制定面向农村牧区、面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年”宣传教育计划,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画、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