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按照上级要求部署,报请市委批准,今天举行全市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今天的议程共有六项,一是宣读任命决定,二是颁发任命证书,三是集体宣誓,四是请市法院院长周涛讲话,五是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长法同志讲话。
首先进行第一项,由市人大副主任闵庆荣同志宣布任命决定。
进行第二项,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继民为51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
进行第三项,全体起立,面对国旗,进行宣誓。
进行第四项,请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涛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进行第五项,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长法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刚才,51名同志被正式任命为我市首批人民陪审员,对面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5月1日以后将正式走上审判台,参与相关案件的审理,享有法官权利,承担法官义务。我们相信,51位人民陪审员的正式上岗,标志着我市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良好的初步成果,必将对我市法院审判工作乃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邹城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市人大陈长法主任、市法院周涛院长分别就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义、作用及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精辟论述,指出了奋斗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同志们会后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切实予以落实。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陪审员制度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常做法。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借鉴国外的陪审团制度和参审制度,让普通民众以陪审员的身份参与审判,并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以保障司法公正,抑制司法腐败。它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司法民主,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一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对于促进我们国家的司法公正,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保证公正和效率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当前建设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个方面,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因为我们国家的宪法规定公民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司法实际上也是国家事务里面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我们现在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就是请人民群众来参与司法活动,这就是最直接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形式,也是健全我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一个重要体现。当前也是实践三个代表,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重要思想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第二个方面,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因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刚才谈到了陪审的演变过程,这样一来就与法官形成了一个思维的互补,因为法官主要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来考虑这个案件,这样我们有利于调查案件的事实,正确来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这都是非常有意义的。通过人民陪审员向广大人民群众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有利于强化诉讼的调解,因为根据中国的国情,调解在中国的司法审判过程中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这样通过调解也有利于我们一些判决的执行和调解的执行,说服当事人能够息事服判及时化解一些纠纷,提高我们的诉讼效率。
第三个方面,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人民陪审员是来自人民群众他们参与审判对提高我们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来促进我们的司法公开,在合议庭内部也形成一个自我的约束机制,因为他是合议庭的一个成员,对合议庭整个的审理过程都非常了解。也对我们司法廉洁有一些重要的约束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还有助于抵御各方面对司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