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安民警如何树立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
近年来,公安机关开展了多项专项教育活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干劲得到了较大提高。但是,少部分民警仍然存在“不作为”的现象,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极个别民警甚至铤而走险,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这些问题依然影响着各级公安机关的发展,也困扰着一些民警的思想。从分析“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两者的关系入手,寻找解决民警的思想困惑及树立警营新风的途径。
一、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两者的关系
爱岗敬业自古以来就是行业的要求,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南宋思想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讲的就是对待自己的职业要专心致志,尽心尽责。遵纪守法则是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爱岗,使人不以工作为苦而乐在其中;敬业,让人能刻苦钻研,成就事业。遵纪守法,就不会犯错误、走歧路,能安心工作、提升人格。
爱岗敬业的人,他能工作主动、责任心强,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主人翁的姿态,将身心彻底融入工作;而且会为了把工作做好而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掌握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因此也促使其依程序、依法律办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轻易走上歧途;遵纪守法的人,具有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自律性,忠于法律,严格依法办案,这就要求其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各类案件和工作的办理程序有着深入的了解,凭借其良好的业务才能和执法能力,能够轻松地完成工作任务,胜任本职工作;每一次严格依法办案的过程,就是一次认真工作的过程,因此遵纪守法者绝大多数也是爱岗敬业的人。反之,不爱岗敬业的人,对待工作必然马虎应付,容易出现执法过错,工作责任心不强,一门心思想着其他问题,其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几率也较高;而对于不遵纪守法的人,其后果不言而喻。因此,爱岗敬业与遵纪守法两者是相互相承,不可分开,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对一名人民警察来说,更具有其特殊的意义。公安机关维护国家的安危、百姓的安全,决定了人民警察爱岗敬业具有保卫国家安宁、维护法律尊严、服务人民群众的神圣性。警察是正义的象征,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执法主体,作为法律代言人的人民警察,对其自身遵纪守法的要求将有着更特殊的意义,它已经不再是个人的行为问题,而是关系到国家的尊严和政府的威信与形象的问题。所以,在公安机关中倡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具有深刻而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从我局的实际看,近年来队伍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大多数民警思想稳定,严于律己,积极工作,为我局近几年来持续实现发案下降、破案上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局仍存在着一些与“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不相适应的问题,如部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民警违法违纪的问题也零星存在,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我局的公安工作,也制约着我局队伍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民警责任心、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
1、工作强度高,身心疲惫。基层公安工作,工作量大,辛苦复杂,许多民警超负荷工作,导致身心疲惫,不堪重负。调查显示,37%的民警反映工作负担过大,而且工作压力过大已经成为当前困扰民警的最大问题,占32%;87%的民警反映平均每天都要加班,而且休息不固定、无保证,各类突击行动接连不断,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