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同,民警每天去向哪里,干些什么,基层领导难以掌握,脱离了视线,有失控之感,不能准确地了解民警实际工作状况。素质强、积极性高的民警能自觉干好各项工作,素质不高、主观能动性不强的民警就不能很好完成任务。有的干了几年,群众也不认识社区民警。久而久之,由于缺乏监督机制,自觉工作的民警干脆也躲起来偷懒,进而影响了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由于“重打击轻防范”的管理取向,一定程度上导致社区民警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民警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尽管当前对基层民警的考核奖惩形式很多,但真正能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却不多,而且操作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在考核奖惩导向问题上,存在重打击轻防范、重一线轻后勤的倾向,影响了部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以社区防范为例,本来这就是一项软任务,绞尽脑汁、想尽办法有时也未必能抓出成效;而侦查破案则不同,成绩看得见摸得着,在评功论赏时一旦缺乏客观全面的分析,往往功劳就记在具体办案部门或民警身上,通过基础工作提供线索的民警反而被忽视,这种反差使民警不愿从事防范和后勤等工作,即便无法推脱,积极性也不高。
(五)部分社区民警业务素质不高,基本功不扎实。总的来看,当前社区民警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着整体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尤其是社区民警的素质与所担负的繁重而艰巨的任务不相适应。部分社区民警对自己的责任区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方法简单,动辄以管人者自居,很少考虑怎样去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艺术和办法,下到社区只懂得办几张暂住证,对群众的求助爱理不理,调解民事纠纷的能力也不高;一些社区民警宗旨意识不够牢固,自觉地服从于大局、服务于中心的意识也不够强烈,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部分民警还习惯于强调专政职能,忽视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对从何做起、干些什么还不十分明确,对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心中没数,既没有一个长期工作计划,也没有短期工作安排,只懂得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忙于应付,分不清工作的轻重缓急和主次。
二、加强社区民警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准确定位,把社区民警工作的重点放到开展群众工作上来。公安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就在于群众满意,而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调动群众积极性,使之自觉、自愿地协助、参与公安工作,已成为开展群众工作必须解决的一大难题,而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就是深入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耐心做好群众工作,打牢群众的思想基础。一是要把握社区警务的定位,将警务前移,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方位了解公安,为开展群众工作提供机制保障。二是要学会做群众工作,学会用群众的语言与群众沟通,学会发动群众、鼓动群众,组织、带领群众积极开展各种群防群治工作。三是要加强法制宣传和防范宣传,在提高群众自防自卫意识的同时,增强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自觉性。
(二)完善机制,使社区民警真正走进辖区融入群众。一是实行弹性工作制。社区警务的工作重点应放在案件高发以及群众最需要的时段和地段,特别是错开社区居民上下班的时段,实行群众休息、我上班的灵活机动的弹性工作制,从时间上满足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需求。二是建立“以房找人”的实有人口管理模式。“以房找人”,需要切实建立起长期的、日常性的社区民警入户查访工作机制,并形成惯例、促成规范。三是建立社区人口管理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从追逃、抓获暂住流窜犯罪嫌疑人等方面扩大责任倒查的渠道,提高社区民警的责任心,促使民警走进社区,融入群众,强化实有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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