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心得体会 >> 条例学习 >> 正文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

当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四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伦理问题的,应当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

第十五条  实施供精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卫生部批准的人类精子库签订供精协议。严禁私自采精。

医疗机构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时应当索取精子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六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为当事人保密,不得泄漏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性别选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供精人工授精医疗行为方面的医疗技术档案和法律文书应当永久保存。

第十九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对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人员进行医学业务和伦理学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条  卫生部指定卫生技术评估机构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技术质量监测和定期评估。技术评估的主要内容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影响。监测结果和技术评估报告报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备案。

第四章  处  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非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

(二)实施代孕技术的;

(三)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

(四)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

(五)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档案不健全的;

(六)经指定技术评估机构检查技术质量不合格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颁布前已经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在本办法颁布后3个月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按照本办法审查,审查同意的,发给批准证书;审查不同意的,不得再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分为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

人工授精是指用人工方式将精液注入女性体内以取代性交途径使其妊娠的一种方法。根据精液来源不同,分为丈夫精液人工授精和供精人工授精。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是指从女性体内取出卵子,在器皿内培养后,加入经技术处理的精子,待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上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条例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条例
       血站管理条例
       学习两个条例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浅论权力变异学习两个条例有感
       学习两个条例体会心得
       学习两个条例熟悉和体会
       学习两个条例体会树立和落实科学…
       税务局组织开展两个条例竞赛活动…
       开展学习两个条例活动总结
     
    少年强则国强主题演讲稿
    文体局人员工作汇报
    中英文双语演讲比赛规则方案
    统计局发展党建教育管理计划
    妇幼卫生工作指导意见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转段会议…
    酒类销售员工个人述职报告
    歌颂改革开放征文演讲
    教育局讲师团总结
    党支部深化关心下一代发展要点
    计算机辅助技术深化应用若干
    科学发展观昭示人类发展新途
    论人类目
    计算机辅助审计地税审计中的
    人类与自然环境主题演讲稿
    条例学习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