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以实现的权利为己任
最根本的问题是法学的指导思想问题,作者在这一问题上始终把握住了三条:其一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作者在主持完99年的修宪工作后同时在日记中预见到,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未来的修宪还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其二以宪法为依据;其三,紧密结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此三点,即是法学原理中的宏大理论,它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除此之外,在立法上还要坚持技术性的原则,其一,吸收国外立法的经验;其二,先立单法再立综合法;其三,制定法律与修改法律同等重要;其四,立法要有可操作性。将政治原则与技术原则相结合,既是符合中国国情又能解决中国问题的立法原理。作者在日记中表达的这些观点几乎每一项都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所以,理论的指导性、理论的有用性、理论的实践性、理论的合乎国情性,将给法学界以极大教育和启发。
综上,李鹏同志的日记是中国法制史上一笔宝贵的财富,值得法律界、法学界认真地学习。李鹏同志作为第三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的政治法律思想也值得我们认真地加以研究。他任政府总理期间,是法律的执行者;他任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间,是法律的制定者;而在他的日记里,我们还能阅读到,他的大量笔墨是在记载为法律的宣传与普及所倾注的心血,所以,他还是法律普及的推动者。他为中国法治建设所作的贡献已载入史册。我们要以老一代领导人为榜样,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今天的工作,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通过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推动国家的政治进步和法治昌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无止境。
五中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