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勇于创新,进一步加大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的推进力度
实践充分证明,“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正确把握党建和工建的关系,努力找准两者的结合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面提高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和工建工作水平。
⒈要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建带工建”的主导作用。“党建带工建”,这不仅是党对工会组织的领导地位决定的,也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需要。坚持“党建带工建”,一方面,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到每一个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要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不仅要关注已经 具备建党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更要关注那些尚不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使他们能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积极探索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要有党的工作。另一方面,在做好党建工作的同时,要努力带动工会建设,积极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会组织所处的
环境比较特殊,迫切需要党组织在思想政治上加强领导,以保证工会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依靠、领导、支持”工会工作的政治责任,定期研究工会工作,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重视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帮助工会配强、建好领导班子;要支持工会组织按照法律和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尤其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党组织、工会组织负责人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把他们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
⒉要坚持工会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积极发挥“工建促党建”的能动作用。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活力的源泉,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依靠力量。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工作机制有许多特殊性,工会组织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以群众性组织的身份开展工作,有利于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有利于党组织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工会组织的组建工作力度。按照《工会法》的要求,面向所有企业,打好工会组建的持久战和攻坚战,突破一批建会“老大难”单位;面向所有职工做好发展会员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对那些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可以先建立工会组织,为党组织的建立创造条件。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让职工群众切身感受到加入工会的益处,这样工会才富有活力,才能吸引职工群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工作相对于国有集体企业而言起步晚、水平低、建制难,工会组织要在组建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要积极履行《工会法》赋予的职责,努力拓展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点的工会工作新思路。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工会组建、职工入会、履行职责、促进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发挥的作用,作为衡量“工建促党建”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
⒊要坚持党的工作与工会工作双向促进,充分发挥党建与工建的互动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