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考核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促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良好治安秩序。
四、加强经济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
政法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的观念,把经济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一是不断强化打击职能,依法严惩经济犯罪。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运行。要大力加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调节职能,大力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切实解决裁判不公、执法难、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等问题,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要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服务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三是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政法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打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大力推行承诺、公开、挂牌保护、“零干扰”制度,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公正执法,热情文明服务,为加快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要把2008年作为政法队伍建设年。坚持把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作为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一是加强教育整顿和培训工作。2008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培训,政法委不再集中组织,由各院局结合各自实际,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自行组织实施,公安局要深入抓好一直持续到2008年6月底的大整顿活动,特别在确定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指导思想,提高办案质量上抓出成效。检察院要在保持光荣传统,提高业务素质上有新的突破。法院要着重就严格程序,公正裁判、提高执行能力上有新的进展。司法局要在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有新的举措。通过坚持不懈地全员教育整顿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加强建设学习型政法机关和职业化队伍的步伐,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二是加强政法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是加强全班子团结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坚持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广泛发展交心谈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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