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经济、推进城乡统筹、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和法律服务。二是要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积极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切实做好就业、就学、就医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三是要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的新思路、新途径,因地制宜地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的群众,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要紧紧围绕实现我市2009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全社会的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学会依法调解矛盾和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大力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加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要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治马鞍山”创建工作,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启动新一轮基层发展战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司法所直接承担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战斗力的基础。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不断提高建设水平,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按照机构正规化、队伍专业化、业务规范化的要求,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职能,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能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积极探索系统、科学、规范的队伍建设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使司法行政队伍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之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司法行政事业。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司法行政系统的政治生态。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三、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和改善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是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司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工作汇报,搞好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把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成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