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生父已死亡,生母无力抚养,祖父母已事实上承担起抚养孙子,孙子也愿意随祖父母抚养的事实,一审法院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判决由祖父母抚养孙子,体现出“法、理、情”有机结合的办案指导思想及正确理解适用法律的能力。
行政案例2篇(中院)
1、广州贝氏药业有限公司上诉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九家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案(该案由**中院行政庭审判长徐学敏法官承办;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员马勇、王学富法官。)
评语:本案是一起针对行政诉讼中涉及多个被告应如何推选诉讼代表人的典型案例。该案审理的亮点在于:鉴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推选诉讼代表人尚无规定,二审法院紧紧围绕上诉人的上诉主张,按照程序合法性理念,准确把握行政诉讼的性质、特点,通过严格审查一审判决在程序适用方面是否适当,分析被告推选诉讼代表人进行行政诉讼的不利影响,依法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对于完善我国行政诉讼程序制度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在行政诉讼程序适用方面有所创新。
2、黄家庆不服行政不予受理上诉案(该案由**中院立案庭审判长施苏萍法官承办;合议庭组成人员:代理审判员曾永忠、崔晓玲。)
评语:本案是一起行政诉讼受理中的程序案例。该案审理的亮点在于:二审法院立案庭法官在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时,严格把握行政诉讼受案条件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律规定,应用相关法理,从受案程序、受案范围等方面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作出较为准确的理解,并作出维持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终审裁定。
三、2005年度精品案例的特点和亮点
综合上述20篇精品案例,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属首案、新类型案件或具有一定代表性、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二是案件类型多样,既有传统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又有涵盖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的新类型案件,案由涉及故意杀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合同诈骗、敲诈勒索和医疗纠纷、保险合同、借款合同、人身权、隐私权、商标专用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以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10余种;三是案例的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存在难度。即便是常规案件,也由于涉及新情况、新问题和法律规定得不够明确具体而给审理和裁判带来困难,少数案件的审理甚至存在立法和司法上的盲区。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成功审结,主要体现出以下审理中的亮点:一是审判程序公开、透明、公正,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结合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二是法律适用上敢于大胆创新和突破,对相关立法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学理论、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的理解把握较为到位,不少案件体现出承办法官及合议庭创造性司法的能力;三是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争议焦点归纳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说理透彻充分。四是一些案件审理所确定的审判原则在某一领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积极影响,部分案件审理中的创新与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内容相一致,有的案例还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和《审判监督指导》。
朋友们,实践证实,**中院积极开展这样的活动,目标明确,方向正确,成效显著,具有超前意识,为全国法院探索指导案例的改革起到了示范作用。2005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司法解释和外国判例制度国际研讨会”上,杨玉兰院长代表**中院就精品案例作专题发言,得到了与会的全国乃至国际法律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台湾地区陈石狮大法官在点评中认为,**中院作为一个边疆地区的中级法院,
这样锲而不舍地进行指导案例制度的探索,锲而不舍地追求法律的价值,这种热情和行为,非常令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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