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统一体。健康是维权的必要前提,也是维权工作的切入点。维权是健康的首要目标,也是健康的直接体现。消费者满意是“健康﹒维权”的根本目的。建立“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社会监督体系有着重要意义。首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构建“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社会监督体系,就是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加强对企业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管、消费者协会的社会监督及广大企业的自律作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协同运作的市场监督新机制,营造安全、有序、健康的旅游环境和让消费者满意的消费环境。二是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三是解决现阶段消费维权领域里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四是加强“平安、文明、卫生景区”建设、促进景区旅游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我们准备与移动、联通联系,让来景区的游客进入泰安区域就能收到,欢迎登景区的信息及提供的服务,让游客有亲切感、安全感。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协会永远的责任,高举3﹒15旗帜是消费者协会肩负的使命。多年来,消费者协会已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和经营者联系消费者的纽带,是消费者的代言人、保护神。
只有动员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创造条件,调动广大消费者打假治劣,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景区消协和各分会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对经济秩序监管,保护消费者依法维权;要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引导消费者要加强学习,学法用法,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敢于同各种非法侵害健康行为、侵权行为作斗争,做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理性消费者。
经营者是市场活动的主体,是决定市场秩序好坏的源头,也是推进“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经营单位都要视信誉为生命,强化信誉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依法经营。构建“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监督体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法定的义务,又是企业生存、发展和壮大的必由之路。今天的座谈会,就是架起经营者联系消费者的桥梁,推动各经营单位关心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同时,为经营者创造一个宣传自己、展示的机会,让消费者充分了解自己,从而促进各经营单位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管委谭主任在管委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提到, 将在景区经营单位中开展评选星级经营业户活动,实行信用评价制度,让游客知道哪些是放心业户,哪些是不放心业户;谁砸了景区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让经营者也要有压力感、紧迫感,更要有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