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的规格高、规模大、内容多,在全省国税征管史上是空前的。特别是一些县(市、区)局长认为,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同时,也感到压力很大。会期是短暂的,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开创**国税征管工作新局面的任务,光荣而艰巨。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等问题讲三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必须强化执行力
强化执行力是确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的关键。执行力是管理的核心环节,只有强有力的执行,才能确保决策目标实现。执行力是创新的动力,只有执行才有创新的基础和前提。执行力已成为当前影响征管质量效率的关键问题,有章不循,有规不行,有文不办的现象在有的地方较为突出,提高执行力应当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必须强化执行力,才能保证会议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重点是认真学习领会好崇明局长的主题报告,也就是要以分类构建征管格局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要用分类构建征管工作格局的进程和成果检验各单位的执行力。
分类构建征管格局必须强调规范、统一。分类构建征管工作格局试点已取得成功,方向已经明确,必须按照省局的统一规范要求全面实施,大力推进。但是,当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理解不准确。有部分单位和领导把分类构建征管工作格局简单理解为就是规范机构名称或“洗脸工程”,有的把分类构建格局认为仅是撤并机构,有的单位虽然上报了分类构建征管格局的方案,也只是一个机构设置方案。二是一些地方行动不够积极。省局在[20**]04号通知要求:各市、州局应在省局分类构建税收征管工作格局的规划设计框架内,实事求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经省局批准后执行。个别条件不具备的,可暂缓实施。但仍有部分单位还没有认真研究分类构建征管工作格局问题,有的还在观望等待,有的有畏难情绪。
分类构建征管工作格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因地制宜”和“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是要在省局的总体架构下去细化,去充实,去完善,去发展,而不是自行其事,各搞一套;“积极稳妥”是要坚持改革方向,积极推行,但在方法和措施上要“稳妥”。而不能表面赞同,实际上按兵不动。绝不能以“因地制宜”、“积极稳妥”作为不执行上级规定的借口、推卸责任的理由。
为此,希望各单位一定准确把握分类构建征管格局的内容和要求,坚定信心,加快进程,全面实施。还没有实施分类构建征管格局的单位,要组织人力,抓紧时间搞好调查研究,制定上报实施方案。已经实施了分类构建征管格局的单位要按照规范、精细、科学的要求,在建立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在巩固、完善上下功夫,并创造更多的经验,为其他全面实施分类构建征管格局提供有益的借鉴。我们一定要按照崇明局长的要求,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省局在上半年已出台了一些分类构建征管工作格局的措施和办法,各单位也要富有创造性认真贯彻执行。如省局关于印发《规范办税服务厅“一站式”服务的意见(试行)》和《明确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业务边界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国税发〔20**〕39号),省局关于印发《**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国税发〔20**〕55号)。各单位要结合全面实施分类构建征管工作格局,进一步贯彻执行。今后,省局到各地调查研究,首先要检查省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贯彻会议精神必须坚持开拓创新
创新是执行力的体现,只有创新才能把会议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崇明局长在主题报告中提出要树立创新理念,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