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作。积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专业队伍、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三)各镇街要确定一名副职主抓社区矫正工作并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人员。要积极引导、组织社会志愿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要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从思想熟悉,制度建设,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
(四)试点镇街要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由政法副书记担任组长,司法所(科)、公安派出所、法庭、民政、武装、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科),负责社区矫正具体工作。在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由治保主任任站长,由管片民警及调委会、治保会、团委、妇联、农工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要动员、组织社会志愿者及老党员、干部、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矫正制度和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
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如下计划安排:
(一)试点单位:经研究拟定果园新村街、天穆镇、西堤头镇作为试点单位,在试点镇街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开。
(二)试点时间:从2004年9月至12月中旬。
(三)此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预备阶段。
成立北辰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起草并通过《北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制度、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摸清矫正对象底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帮助试点单位筛选矫正对象并协调、落实试点单位的接收工作。由区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民、劳动、财政、工商、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参加我区社区矫正协调会,统一思想,理顺关系,明确各部门职责。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试点单位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确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建立社区矫正
工作网络;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建立档案和相关台帐,开始实施社区矫正。
第二阶段:培训、启动阶段。
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街、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两院两部文件,天津市有关文件,《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有关概念和刑罚执行的有关规定,讲解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相关制度,到试点区县组织学习、考察。
三个试点单位要做好对社区矫正有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到新村街、西堤头镇、天穆镇三个试点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启动工作。
第三阶段:试点实施阶段。
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章制度,具体包括: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试点单位要迅速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试点工作能够依法、规范进行。
各试点单位应首先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好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工作。
(二)印制矫正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三)经辖区公安派出所通知或采取主动走访的形式与矫正对象见面,了解有关情况,建立矫正对象档案,制定矫正个案。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试点单位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