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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按照构建和谐平安社区的工作要
求,深化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对区级以上文明社区要抓好巩固、重点提高,着力在营造社区和谐文明氛围上下功夫。要努力整合各类资源,多建设群众普遍欢迎、方便实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以社区为阵地,广泛开展“睦邻日”、“邻里节”活动,通过社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平等友爱、团结互助、和谐相处的新型邻里关系。这项活动,今后几年我们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抓好市级文明社区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各区、县级市要分批确立各自的示范点,做到抓先进带后进,抓重点带一般。
2、继续深化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5月份举办全市“四进社区”文艺、体育展演。各社区示范点要将“四进社区”活动作为一个品牌活动长期抓好,并力争在文艺、体育展演活动中出好成绩。
以上四大项工作希望各区能认真贯彻,取得新的成绩。尤其是各示范点要高标准推进,在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胆实践,创出特色。
三、要注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1、正确处理文明示范社区和平安和谐社区的关系。在2005年11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了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提出2010年前80%的社区达到文明社区标准,80%以上的社区到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自治好、治理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要求。这个奋斗目标回答了部分同志提出的现在省、市建设平安和谐社区,文明社区还要不要搞、怎么搞的困惑。文明社区创建与平安和谐社区创建两者在目标、任务、创建标准和内容方面基本相同,和谐统一,两者并不矛盾。文明社区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一个重要项目,而且是中心、省、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传统表彰项目,必须加强,不能削弱。需要注重的是各区、街道和社区在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和文明社区工作过程中,要统筹安排,要有机结合,不要另起炉灶,各搞一套。在推荐表彰先进名单时,要互相考虑,要与民政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推荐平安和谐社区时要考虑它是不是文明社区,推荐文明社区时要考虑它是不是平安和谐社区,这样,我们的工作将会融会贯通、互相促进。
2、要抓好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创建工作在一定时期内可以采取重点突破的方法,但要长期坚持就不轻易,所以创建工作一定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我们的示范点是在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上的名单基础上,经过区、街推荐确立起来的,很不轻易。为了加强创建,保持品牌,去年,我们每个社区扶持了5万元创建经费,对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基础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今后的扶持将集中在那些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和创新项目上。所以各示范点一定要巩固成果,加强长效机制的建设,把创建工作融入到社区日常工作中,避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做法。为了促进各单位长效机制的建立,今年我们将建立文明社区治理办法和文明社区示范点治理办法。对工作滑坡的,不再适合担当示范任务的,将予以摘牌。
3、要切实履行示范点的工作职责。示范点作为文明社区的重点工作对象,要履行一下工作职责:一是要成为创建文明社区的工作示范点。示范点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建设中要成为各方面工作的先行者,示范者,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二是要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参观学习点,成为我市对外接待外省兄弟城市学习交流的参观点,在环境整治、对外宣传和接待方面要做好一些基本的工作。三是要成为市、区、街道文明办系统的工作联系点。我们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