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思路同向,行动同步,协调一致,时时处处维护党委领导核心地位,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格局。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十分清醒,十分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紧紧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县人大常委会和各镇、街道人大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县委正确领导下,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紧密结合我县的实际,通过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制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重大活动、作出的重要部署、决定的重大事项,要事先向县委请示报告,经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主动向县委汇报,切实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三是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发挥在人大常委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努力实现党委的意图和主张,体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为贯彻好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积极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善于团结非党同志一道工作,确保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行使好职权,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关键的一条,就是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各镇人大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根据县委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