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总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的实现,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全市各级党委和各级国家机关,都要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的认识,[jp3]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阔前景的认识,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领导上再加强,全力保证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保证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是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实施领导的主要任务,也是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核心保证作用,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届党委任期内应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人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对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明确答复。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的,要用相当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和抓好人大工作,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带头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从按照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办事的高度出发,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善于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听取和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并转变为党委的决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调查、视察、检查和审议、评议等工作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各级党委要给予足够重视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人大常委会组织干部述职评议的结果,各级党委要认真对待并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高度出发,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了解和把握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决策意图。在目前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体制下,坚持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参加党委书记办公会和列席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列席乡镇党委会议等制度。党委和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或组织的重要活动,应安排同级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方面,要确保制定的政策、发出的文件、作出的讲话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要从各个环节上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对事关全局、长远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党委要作出决策,同时还要通过人大及其常会作出决议决定。各级党委要善于做好这方面的文章,“一府两院”也要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决定重大事项;有关重大事项提请审议之前,政府可以采取先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再向党委报告的办法,以便党委决策。监督“一府两院”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质和重大意义,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工作和述职评议、审议工作以及个案监督、错案责任追究、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活动,要切实有效地予以保障,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作为被监督者的“一府两院”,要充分认识自身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受到人民的监督。在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报告工作、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和接受人大的视察、检查、评议等方面,要做到态度端正、行动自觉、措施落实;政府部门报送政府的有关文件、报告和统计资料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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