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前提下,对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有明确的划分,使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审判、检察等其他国家机关能够协调一致地工作。这同西方一些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体制是根本不同的,是适合中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国家体制。这也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区别。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执政地位,坚持共产党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决不搞西方国家的多党制;坚持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不搞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这些重大政治原则,我们必须牢牢地把握好。
5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证我们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个十分重要的方-,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面,就是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充分发挥作用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素质的状况、履职水平的高低、作用的大小,都对能否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真正的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有着直接的影响。中心九号文件出台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等5个配套文件,省委制定下发了17号文件,这些文件的重点,都是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
第二,这是人大全面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的必然要求。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了各级人大的职权。依照宪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担负着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关系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选举决定本级国家机关的重要人员等重要职权。它所行使的每一项职权,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都很强,可以说是知识广博型,同时又是知识密集型的工作。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广博的知识,必须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必须具备参加决定国家事务的能力。否则,就很难制定出体现党的主张、代表人民意志、符合客观规律、切实可行的法规和各项决定,也很难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其三,这是提高代表的素质和知识结构,以适应人大工作需要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来自四面八方、来自不同工作岗位,代表的知识结构、实践活动也各有差异。由于受到个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领域的限制,对人大代表性质、地位、履职要求等方面的熟悉客观上存在一些差异。随着我市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代表个人的履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代表既要具有代表人民依法履行职责的愿望,还要具有依法履职的本领。这就需要代表加强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自身的素质,把握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吴邦国委员长对全国人大机关常委会干部提出了6句话、24个字的要求,即“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这同样也应当是对人大代表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承担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二、增强人大代表观念,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法定职务,履行法定职责。作为市人大代表,要充分熟悉代表职务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要发挥治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