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监督法》和市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和执行力。
(一)开展学习培训,深刻理解《监督法》对人大履行监督权的新要求。《监督法》对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了具体规定,是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的基本规范。对宪法、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行使的监督职权作出了具体规定,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贯彻《监督法》,首先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市人大中心学习组已经组织了集体学习讨论,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的培训。同时,也要积极推动政府、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国家公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要通过培训,切实领会好《监督法》的立法精神,把握好《监督法》规定的监督程序、监督重点,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监督法》,贯彻《监督法》,执行《监督法》的自觉意识,改变工作中与《监督法》不相适应的观念和做法。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人大的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为贯彻《监督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清理规章制度,做好与《监督法》实施相衔接的各项工作。多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总坚固践经验,制定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对规范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高工作实效,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保证《监督法》正式施行后,人大常委会能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当前最迫切的事情,是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尽快对这些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符合《监督法》规定的,予以保留;部分符合的,予以修正;不符合《监督法》规定的,予以废止,为《监督法》的施行做好充分的预备。
(三)做好宣传工作,保障《监督法》的正确贯彻执行。《监督法》一共九章四十八条,有六条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公布,这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是绝无仅有的。这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新要求,也是当前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一方面,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法》的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知道《监督法》、正确理解《监督法》;另一方面,要从贯彻执行《监督法》出发,进一步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使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情况,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公布,使人民群众了解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要对今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明年工作进行认真思考,早计划、早安排。要在认真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对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在组织好《监督法》学习的同时,对照《监督法》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制定明年的
工作计划,确保我市各级人大的工作既符合《监督法》的规定,又切合本地实际,目标可行、效果显著。
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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