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廉政意识,规范四种行为,切实净化行业风气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广泛宣传工商职责、法规及收费依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充分利用村务公开、社区公开栏将各项收费依据、标准和结果进行公开。
二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遵守限时服务制和承诺制,规范登记注册和年检验照程序,果断杜绝多头年检、多头检查现象。
三是规范行政收费行为。积极实施,逐步建立以业主申报、调查核实、公示听证、集体审定等制度为核心的“阳光定费”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对定费过程和结果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数据库,实行微机治理,对案件线索发现、立案、执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切实规范办案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实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防止随意立案销案、违反办案程序、个人擅自作主的现象。
(四)强化先进意识,着力素质教育,切实亮化部门形象
一是继续加强对分局“一把手”的监督考核,促进基层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凝集力和战斗力;二是树立“人才兴业”的思想,以培养知识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大力实施“红盾人才”工程,做到“四个一”:即一份执照看服务、一次执法看形象、一名成员看队伍、一言一行看素质,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推行注册登记岗位资格证制度,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打造一支“会服务、会监管、会维权、会办案、会学习”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四是树立“人人都是工商形象,事事关系发展环境”观念,公开承诺“八个一”的工作原则,不让政策在我们手中截留,不让差错在我们手中发生,不让时间在我们手中浪费,不让群众在我们这里受冷遇;快办的事不拖,能办的事立即办不等,难办的事想法办不推,牵扯其他部门的事主动协商不靠,提高政务效率。
各位代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全市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促进工商行政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