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领域。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员的素质至关重要。各地要把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条件,把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同志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要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制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政策水平、法律水平、文化知识水平较高,能够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
要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方向。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服务,化解自己内部矛盾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
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人民调解工作的显著特征就是民间性、自治性。因此,人民调解不同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也不同于司法审判,必须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的方向,充分运用说服教育、耐心疏导、平等协商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人民调解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在改革与发展中注重兼顾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相结合起来,从源头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在矛盾纠纷出现后,要善于运用各种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地予以化解。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不仅要善于运用、而且要关心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要加大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宣传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区司法局要把人民调解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指导,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合法性、规范性加强检查指导,努力提高调解协议的效力。要注重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使自身组织不断健全,制度不断完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区人民法院非凡要加大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既是各级人民法院非凡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定职责,也是及时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区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依法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增强他们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