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消费者都满意的方向发展。具体地说,一是调查摸底,在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户进行培训后发放了“两证”。据统计,目前全省共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4000余套。二是积极推行种苗标签制度。按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省厅印发了全省林木种苗标签式样,各地积极按样式自行印制发放。寿县印制了5万份标签、蚌埠市印制了3万份标签发放给育苗户。阜阳市要求生产销售的种苗必须附有市统一印制的标签,并由质检员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标签内容。来安县对苗农发放的标签加盖种苗站印章,负责种苗质量监督,受到了苗农的普遍欢迎。目前,全省已发放标签100万个;三是强化“一签两证”使用管理。**市对重点林业工程造林用苗明确要求,凡从外省市调入苗木时,调苗合同中供苗方必须提供苗木质量检验证、苗木检疫证、标签,确保苗木质量。对调出本市的苗木,同样要求每批苗木要现场检验,并具有质量检验证、苗木检疫证和林木种子标签。淮北市对重点工程造林苗木,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必须具有“一签两证”,同时对中标苗木由用苗单位派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实地考察,严格按国、省标起苗、验苗,切实保证了工程造林用苗质量。四是依法整顿和规范种苗市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依法对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进行整顿。**区林业局针对一些种苗经营者,未申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就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的问题,主动与工商部门联系,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工商部门将取消经营项目或吊销营业执照,有效防止了无证经营种苗现象的再次发生;黟县林业局共查处非法调运苗木案件15起,销毁无“两证一签”的劣质苗木20余万株;祁门县林业局对出售假苗或手续不合法的经营者,采取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的办法,极大地震憾了不法分子;太和县林业局在执法行动中查处虚假种苗广告2起、查获假冒伪劣种苗6起3万株,都依法进行了处理,等等。在今年8月份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组织的种苗行政执法检查中,我省一些市、县好的做法得到了高度评价。同时今年春季国家林业局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对我省种苗质量抽查结果显示,种子、苗木合格率均比去年有大幅提高。
6.突出行政职能,林木种苗工作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秘书网
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肩负着行业管理的职责,具有“引导、规范、监管、服务”四项种苗行政职能,已经成为各级林业部门的共识,并在工作中得以体现。去年全省种苗会议以来,各地把加强了种苗机构和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过上上下下共同努力,继**、滁州等市之后,又有池州、**、巢湖、芜湖、蚌埠、六安6个市成立了种苗站;东至县、徽州区、**区、裕安区、南谯区、颍上县、南陵县7个县区也成立了种苗站。还有一些市、县正积极工作准备成立种苗站,没有种苗站的单位也明确了职能科站负责种苗执法。滁州市南谯区为加大种苗执法力度,成立了30多人组成的种苗行政执法大队,并由区林业局副局长任大队长。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做好种苗执法和种苗行业管理工作,是《种子法》及中央9号文件赋予我们的职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履行好这一职责,加强种苗机构和队伍建设是关键,对种苗机构健全、人员充实稳定、素质高的地方,省厅将进一步给予扶持,以帮助其完善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必需的设施、设备,使其在林木种苗执法和行业管理上走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
7.紧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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