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成为工业和其它产业的经营者、劳动者,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现代城镇居民。农村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这也正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国城市化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城市化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活动和生活方式由农村向城市不断转移以及城市空间不断扩大的过程,包括基础设施的配套、城市功能的健全、生活环境的改善、社会经济的发展等方方面面,而不仅仅是人口、用地规模扩张,城市化需要坚实的经济作基础,兴旺的产业作支撑。既有数量的扩大,又有质量的提高,是一个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综合过程,更是逐步的、渐进的过程,需要长期艰巨的努力。
推进城市化要积极稳妥,既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又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经济基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
我国建国至今,在不同的时期城市化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起步阶段(1949-1957年)。这是我国三年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顺利实现的时期。围绕着156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的工业基本建设,吸引了较多农民进城镇和工矿就业,一批重点城市扩建,城镇人口增长极快,从1949年的5765万增加到1957年的9949万,平均每年增加523万人,城市化水平从建国时的10.6%增至15.4%,平均每年提高0.6%。
剧烈波动(动荡)阶段(1958—1965年)。这段时期国民经济大起大落,工业项目上上下下,这种国民经济的剧烈波动极大影响了城市化的发展,使其呈现出动荡起伏的特征。
停滞阶段(1966—1978年)。这一阶段正处于政治动荡,极左思潮泛滥的“文革”时期。由于有效需求缺乏和政治运动的影响,使国民经济遭受到极大的破坏,城市停工停产,工业扩张无力,无法吸收城市自身的就业人口,非城市化的思潮达到登峰造极。
稳定发展阶段(1979年-2002年)。1979年至2002年,是我国城市化稳定发展时期。
这一阶段开始,由于大批知识青年返城,城市人口增加较快。此外,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重新认识,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出现了巨大转变。农村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出现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镇打工、经商,又进一步促进了城市人口的增长。
高速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2002年的十月,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进一步推向高潮。笔者认为,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尤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被明确写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更使得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入了一个独特的高速发展时期。
十六大之前,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眼光仅仅集中在城市的建设和城市人口的增加方面,忽视了农村在城市化发展中极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农业大国,农村的推力更是不容忽视。十六大确定了大力发展农业、极力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重农、惠农政策,从而把城市化的发展重心转向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倡导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方面。这首先从理论上符合了城市化的定义:即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的变化所引起的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的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对城市化的定义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它表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城镇人口不断膨胀,城镇数目不断增加,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农业用地逐渐转化为城市性地域;城市基础设施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