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监督与机制创新 权力监督与机制创新
党内监督条例强调了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主要是对权力的监督。权力和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权力未必带来腐败,但腐败显然和权力有关。权力的独占性、排它性和扩张性,决定了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如何监督权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
在腐败问题发生的各种复杂原因中,机制上的改革、创新带有根本性,只有抓住这个根本问题,通过机制改革创新,才能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比率,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反腐倡廉既要抓好现有体制制度的改革创新,又要进一步拓宽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的领域。反腐败机制的建立,主要是指建立科学的权力配置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和权力监督机制。在权力配置机制上关键是要建立起合理的权力结构,权力太集中就容易滥用,权力太分散则难以制约。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党政一把手在集体决策中的一票制机制,这样才能从机制上杜绝“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同时权力也不能过小,过小则不能维持正常的秩序,形成好象大家都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的局面。
首先,在权力结构的设置上,要使各种权力形成相互配合又互相制衡的结构,形成制衡机制。金湾区委、区政府在权力结构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公检法及各相关单位领导、各镇有关同志组成,形成党政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在实践中证明是可行的。在村委书记、村主任的设置上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由于村一级可支配的资源有限,如果村管辖的区域、人数较少的村委书记、村主任可以兼任,这样就能够减少因人员过多而产生扯皮、推诿现象,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要建立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在实践中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凡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各项重大决策都应先了解民情倾听民意,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集中群众的智慧,形成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
三是建立权力的监督机制。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以责任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反腐倡廉的领导机制。通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从机制上克服权力监督工作出现的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二是要以责任分解为途径,着力构建权力监督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权力监督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三是要以党内监督为核心,着力构建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程序办事,重大问题和决策要集体决定。在现行的监督机制中,镇级领导班子主要受镇人大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纪检、监察以及区政协的监督。从监督的范围、力度来看,还有待拓宽监督的范围、加大监督的力度;从监督的内在逻辑来看,治国重在治官,治官重在治权,治权重在严法;从监督的对象来看,有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就目前情况来看,要加大党外监督的力度;从监督的方式、方法来看,有行政监督、组织纪律监督、媒体监督等形式;从监督的因果关系来看,要对权力实行全程的监督,即从授权开始就要实行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从工作实践来看,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离任审计、国有企业派驻监察专员、任命公示等都起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要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深化政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