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的承诺,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必须认真兑现,切实做到言出必行,行必见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和重要任务,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或随意违反承诺,失信于民的,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按干部治理权限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直至本级政府的责任。
三、狠抓落实,努力取得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际效果
(一)领导要率先垂范,切实承担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责任,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这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参加人员、活动时间、经费投入、活动成效“五落实”。
(二)坚持开门评议,边查边整边改突出问题
开展这次活动的全过程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虚心听取基层群众、企业、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尤其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评议。要通过采取下访征询、发放问卷表、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走出去、请进来,认真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找出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评议。要通过边查找问题边整改,体现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成效,增强群众对开展这项活动的信心。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纪检、组织、人事、监察、机关工委和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督促检查职能作用。要着重加强对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在督促检查中,发现有机关不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认真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不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的,要追究机关领导班子的责任,责成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并公开通报批评。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督促检查工作,及时给行政执法部门撑腰打气,让他们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底气足、腰杆硬。
(四)认真考核总结,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考核办法,着重对组织领导、减少审批事项、理顺部门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规章制度建设、政务中心建设和效能监察等方面和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集中整改三个阶段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把考核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对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后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课。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要在考核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完善各项制度,使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五)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全年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
-
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