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多。尤其是要深入贯彻县十三届二次、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需要有一批懂经济、会管理、有战略眼光、靠得住、有本事的能人进入村委会,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转变职能,更好地履行村委会职责,更好地落实落靠县委、县政府决策,更好地带领广大农民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总之,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优质高效地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委会换届选举不仅是一项难度较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而且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民主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每一环节都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法律程序。可以说,换届选举是对我们各级党政组织执政能力的一次检验。对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严密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把握政策,坚持工作标准,优质高效地完成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做到“四个必须”:
1、必须切实增强法律观念。一要依法搞好选民登记。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分清各类情况,把选民登记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做到选民登记不错、不重、不漏。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选民名单的异议,应在3日内做出解释或调整。二要依法产生候选人。要严格执行《选举法》有关候选人产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选民的意愿,教育引导选民把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的优秀人才推选为候选人。要充分发挥选民的自主选择权,不能搞暗示或指派。要严格执行候选人预选程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差额比例产生候选人。要坚持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标准,候选人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科学文化知识,办事公道,奉公守法,作风正派,能热心为村民服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3年内不得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候选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三要严格执行法定的选举程序。在选举中,一定要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不要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要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于选举日的10日以前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在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结果经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正式张榜公布,并在3日内形成选举报告,上报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选票由乡镇人民政府保管,期限三年。
2、必须牢牢把握选举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我省《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的规定,把握好核定选民基数、推荐候选人、投票选举、推选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推选村民小组长、推选村民代表、规范村委会选举档案等重点环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选举的过程中,要注重维护村民的三个权力。一要做到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村民的推选权;二要做到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保证对村民的直接提名权;三要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保证村民的投票权。这是整个选举中最关键的、也是最敏感的三个环节。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设立秘密划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