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部长汪恕诚同志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办事机构。汪部长在水利厅局长会议和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三年来,部党组先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分工及牵头单位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相关制度体系。部党组连续三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并派出检查组对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落实任务和履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初步形成了“抓一把手,一把手抓,抓班子,班子抓”的领导责任机制。
水利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组(委)领导下的责任制正常运行的组织机构,如领导小组、协调小组或联席会议,明确办事机构。要逐步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对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细化,逐一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人员,明确时限,以便于考核和追究。对难度大、任务重的工作,要落实牵头部门、协抓部门、配合部门,逐项抓落实。要定期研究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进行水利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正常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常规检查机制,并向上级党组(委)写出专题报告。
加强领导,关键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政“一把手”要敢于宣示“向我看齐”,亲自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亲自解决本地区、本单位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亲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亲自过问并大力支持对违反责任制行为实施的责任追究。机关各司局要积极主动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水利中心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一岗双则”。坚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水利建设、改革与发展。实践证明,“一把手”身体力行,做出榜样,必然会推动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的深化。
三、坚持制度先行,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
健全制度是前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因此在实践中要坚持制度先行的工作原则。几年来,水利系统各单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普遍制定了实施办法和细则,但在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方面应当说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给规定的落实带来了难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在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上狠下工夫。所谓科学性,重点在于厘定领导责任的关联程度、评价标准、政策界限等;所谓系统性,是指相关制度要完整、配套,形成一定的制度体系,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的规定要相互衔接;所谓可操作性,关键在于结合实际,明确相应工作的程序、权限和实施部门。在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制度方面多花一些精力,就可以为责任制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分解是基础。要坚持与水利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和源头治理任务相结合,把任务、目标、要求、责任进行分解,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一个党组(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