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是必须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开好局、起好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我们镇村两级干部要充分发挥车头带的作用,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使新村庄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同时,要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程序,在农民建房中必须坚持按规划、按计划、按定额、按程序、按权限依法审批,坚持统一安排,定点放样,加快新村庄的建设步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农民建房再明确五项规定:一是从九月一日起停止对主房进行审批。二是各村、社区如有农户需要建房的,必须进新村庄。没有规划点的村、社区可以进集镇安置区块。三是原已审批的主房、拆建翻建、修缮的到十月底前必须开工,逾期一律作废。四是附房、围墙、车库的审批仍按x政(2008)3号文件执行。五是必须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
(三)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农民居住观念。
要通过村三委会、组长会、党员会等形式,取得对党员干部对加快新村庄建设的认可,形成共认识,发挥他们个对个、面对面交流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加快新村庄建设的目的、意义,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建房观,从而使广大群众积极拥护并自觉参与管理工作。要向农民朋友解释好新村庄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及时掌握最新的信息。特别是今年以来,由于受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我镇的农民建房政策经历了四个阶段:1至4月份为第一阶段,农民建房按照x政[2008]3号文件执行;5至6月份为第二阶段,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停止对农民建房进行审批;7至8月份为第三阶段,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农民建房管理的补充意见,明确了新村庄建设、有关原基修缮等政策;9月1日开始为第四阶段,再次停止了对农民建房的审批。农民建房政策在历经审批、停批、再审批,并最终停止审批,应该说总体方向是正确,坚持一户一宅中央是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如何建造农民住宅,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统一的政策。虽然此次对农民建房再次实行停批,村干部需要承受的压力可能会很大,对今后进一步开展农村工作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此敬请各位村干部谅解,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求各村、社区在思想上对此次停批保持高度一致,予以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群众的劝导工作,正面引导、鼓励农民到新村庄建房入户,增强他们集中居住的认同感。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新村庄建设的最重要、最关键因素。各村、社区一定要进一步加大集体资金的倾斜力度,多方筹措、创新破难,确保新村庄建设所需的资金投入。要引导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新村庄建设,探索建立和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信用保险或专项资金,支援新村庄建设的扶持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补助。要整合社会资源,大胆探索市场化筹资的新路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团体、志愿者捐资捐物,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在推进新村庄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新村庄建设与宅基地整理结合起来,互相带动互为促进,共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建立以农民为主的公共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制订包括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管理制度,抓好制度、人员、经费落实工作。总之,要千方百计做好各方面结合文章,积极探索建设、经营、转让等投融资体制,增加新村庄建设的融资渠道,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定要把新村庄建设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五)加强综合整治,注重新村庄建设实效。
加快新村庄建设,就必须规范农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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