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和相关政策要求,重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做到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建尽建、应缴尽缴,不断扩大覆盖面。
二、要从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的高度,用好住房公积金
“建”的目的是“用”。如果说“建”是抓住了源头活水,那么“用”就是为水的流动提供了一个通道。只有用好、用足、用活公积金,才能为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更大的支持,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效应才会越明显,才能受到更多职工的欢迎和拥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组建两年来,在狠抓归集扩面的同时,大力发展职工个人贷款业务,共发放贷款1亿多元,帮助800多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成绩有目共睹,值得充分肯定。但是,对照省里的标准,与先进县市相比,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一是要用足。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与归集余额之比,还没有达到省定40%的指标,这说明我市职工个人贷款业务发展的空间还很大。随着公积金覆盖面的逐步扩大,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职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分中心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进一步加大个贷的力度,为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适度提高个贷数额,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尽可能满足职工购建房贷款的需求,促进住房消费。二是要用活。分中心要加强对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的研究,根据省《指导意见》的新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灵活操作运用。如在提取上,对公积金封存的下岗失业职工、特困家庭职工要予以关心和倾斜,以缓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在个贷上,对符合条件异地购房的职工贷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办理政策性贷款。总之,要以职工的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最大可能地给予满足。三是要用严。用得足、用得活不等于无限放宽、违规使用、甚至是挪作他用。分中心要进一步规范资金的使用范围,规范各项业务的操作程序,无论是缴存、提取,还是贷款、调整,都要严格把关,确保专款专用、安全无误。
三、要从为政府当好家、理好财的高度,管好住房公积金。
“管”是关键。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用于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的安居钱,其安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己近3亿元,可以预见,随着扩面的深入,还会不断增大,管理的责任也就越来越大。管好住房公积金,主要是做到“三个一”:一是要建好一支队伍。分中心要继续加强政治、业务和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积极推行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真正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管理队伍,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二是要完善一套制度。分中心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要建立和健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和监督机制,使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在阳光下操作,在监督中实施。三是要形成一股合力。公积金管理工作除了分中心自身努力外,还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我们今天到会的各镇、各重点企业的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关心支持公积金工作。对此,市政府《实施意见》已经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到位。市财政、审计、监察、总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