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中央明确指出,今年税收工作的方针是“完善和稳定税制,强化税收征管”。完善和稳定税制主要工作在国家,强化税收征管则是我们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的重要任务。从我省地方税收来看,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税收征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监控能力不强、科技含量较低、税款跑冒滴漏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如何切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是摆在各级税务部门面前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在今年收入任务较重的情况下,各地更要强化控管措施,提高征管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增加税收收入。
一要加强税源控管。一方面要管住纳税人“户籍”,另一方面要监控好纳税人收入。从纳税人“户籍”管理上看,集体以上企业问题不是很大,主要是个体私营业户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漏管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此,工商部门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要按新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管住纳税主体。比如如何能够保证所有办理工商登记的业户都纳入税务登记管理范畴,工商、税务部门要很好地研究。对于如何监控好纳税人收入问题,从长远和根本上说,要通过完善信用制度、监控好资金流动来解决。从目前情况看,要采取好三项措施。一是促进企业建帐建制,真实反映业务往来;二是加强与金融部门配合,尽量多地掌握纳税人收入情况;三是管好发票,把住收入关口。如实行有奖发票,就是一种好办法。这些事情我们一定要抓实、抓具体,要把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充分挖掘税源潜力。既要善于捕捉和发现新的税收增长点,保证增量税源转化为实际收入,更要及时将潜在的易流失税款征缴入库。没有申报的潜在税款如果不能及时征缴入库,很可能就会造成税款流失。因此,要通过加强管理和检查,大力挖掘税源潜力。比如,汇总纳税的企业集团核算较复杂,房地产企业和规模较大的餐饮娱乐企业收入和支出比较难监控,要加强检查。又如,证券公司、医疗机构、个体私营大户和演艺人员等收入较高、隐匿性较强的行业和群体,也要强化管理。此外,还要加大清缴欠税的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流动性较强的企业和实施兼并、重组、出售等企业欠税的清缴管理,防止欠税变成“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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